明季的陳第在〈東番記〉中記載:當時的原住民極喜歡吃鹿腸中半消化的草膏,稱之為「百草膏」。相隔不到百年,郁永河到台灣採硫,在《裨海紀遊》中吟詠原住民吃鹿的習俗:
並在其下註記說明,原住民獵鹿,鹿肉、鹿皮、鹿角等值錢的部位都交與社商充作稅賦,只有內臟無用,可以拿回來飽餐一頓。這裡就出現了跟陳第不同的看法,到底原住民食鹿腸是因為嗜味,或者是不得不然的行為呢?
我在餵貓的時候,看著手邊的飼料是鹿肉煙燻鮭魚口味,稍微想到了這些事情,想著,貓真好命,我自己都沒吃過鹿肉。曾幾何時,外國的鹿多到可以拿來做貓食,而台灣的鹿,陳第〈東番記〉描述:「合圍衷之,鏢發命中,獲若丘陵」、「窮年捕鹿,鹿亦不竭」,到現在已經沒有野生的梅花鹿了,只有人工飼養的鹿,而鹿肉更不是想吃就吃得到的,這一來一往的差距,更叫人喟歎。(120628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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