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試鶯以朝鮮厚繭紙作鯉魚函,兩面俱畫鱗甲,腹下令可以藏書,此古人尺素結魚之遺制也。試鶯毎以此遺遷,嘗有詩云:「花牋製葉寄郎邊,江上尋魚爲妾傳。郎處斜陽三五樹,路中莫近釣翁船。」貞觀中事也。《玄散堂詩語》
2.宋遷以霞光牋裁作小番,長尺廣寸,實素魚錦囊中遺試鶯,謂之「新尺一」。《採蘭雜志》
3.試鶯自言能作獨自舞,宋遷求其一舞而不可得,因呼爲「羊公鶴」。《眞率齋筆記》
4.試鶯家多美釀,試鶯不善飲,時爲宋遷索取,試鶯恆曰:「此豈爲某設哉?秪當索與郎耳。」因名酒曰「索郎」。後人謂「索郎」爲「桑落」,反音亦偶合也,恐非本指。《眞率齋筆記》
5.宋遷寄試鶯詩有云:「誓成烏鰂墨,人似楚山雲。」人多不解「烏鰂」義。《南越志》云:烏鰂懷墨,江東人取墨,書契以紿人物,逾年墨消,空紙耳。《謝氏詩源》
試鶯與宋遷的本事輯出於元伊世珍的《瑯嬛記》,各自又標明從《玄散堂詩語》、《採蘭雜志》、《眞率齋筆記》、《謝氏詩源》輯出,這些書在元陶宗儀的《說郛》也有輯錄,但條目與內容並不十分吻合,互有參差,有的內容只記載於《瑯嬛記》,有的內容只記載於《說郛》,所以可以合理的推論,並非《瑯嬛記》抄錄《說郛》或《說郛》抄錄《瑯嬛記》,應是各有所本。也就是說,《玄散堂詩語》、《採蘭雜志》、《眞率齋筆記》、《謝氏詩源》應是真有其書。
由第一條可知試鶯與宋遷存於唐太宗之時,但遍查唐至宋元的典籍並無蹤跡可循,而其人其事卻散存於元的四書之中,而第一條與第二條似有互動關係。另一個推論是這有沒有可能是一個或一群志同道合的人,以作異好奇、故作新裁為目標,大量偽造的書籍呢?
「索郎」典故的使用可見於唐詩如段成式〈怯酒贈周繇〉:「大白東西飛正狂,新芻石凍雜梅香。詩中反語常回避,尤怯花前喚索郎。」典故來源可見北魏酈道元《水經注》:「蒲坂……魏秦州刺史治。太和遷都罷州,置河東郡。郡多流雜,謂之徙民。民有姓劉名墮者,宿擅工釀,採挹河流,醞成芳酎,懸食同枯枝之年,排于桑落之辰,故酒得其名矣。然香醑之色,清白若滫漿焉,別調氛氳,不與他同,蘭薰麝越,自成馨逸,方土之貢,選最佳酌矣。自王公庶友,牽拂相招者,每云:索郎有顧,思同旅語。索郎反語為桑落也。」一件事情要能成為典故,必是其人或記載的書籍影響夠大,所以是相信名不見經傳的試鶯與宋遷能成為典故呢?還是相信出於《水經注》?
《南越志》不知何書,《隋書》有「《南越志》八卷﹙沈氏撰﹚」,《舊唐書》:「《南越志》五卷﹙沈懷遠撰﹚」,或是其書。宋陸佃《埤雅》:「《南越志》曰:烏鰂懷墨而知禮,江東人或取其墨書契以紿人財物,書迹如淡墨,逾年自消,唯空紙爾。」宋李石《續博物志》與之同。
唐代另有一女詩人晁采,小字試鶯,《全唐詩》言其為「大曆時人,少與鄰生文茂約為伉儷」,不論其事其詩與這所謂的貞觀時的「試鶯」都無甚關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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